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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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5 来源:各教学单位: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学校拟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满意度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测评工作由质量管理处牵头,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要成立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测评质量。

二、测评对象

测评对象为担任本学期课程授课任务的校内外专兼职教师。

三、时间安排

教师教学质量测评从第16周(2021年6月15日始)至第17周(2021年6月22日止)。

四、测评流程

→登录https://zlgl.hbucvc.edu.cn(输入账号、密码:账号为aic账号、原始密码为111111,如显示“安全和密码丢失找回”请根据平台提示绑定个人邮箱账号并修改原始密码)。

→“我的任务”→“未完成”→按照提示依次答题并“提交”即可。

五、满意度测评具体要求

1.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是学校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具体举措,各学院全体辅导员和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开展教学质量评价主题班会向学生宣传到位,集中分时段进行现场测评,测评后提交班会记录及现场照片。班级参评率作为辅导员、班主任月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2.各二级学院管理干部、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组织本次测评工作,及时监控各班学生参评情况,原则上要求全覆盖,所有在校学生均须参加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测评须由每名学生独立作出判断,不得由他人代评。各学院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学生漏评。二级学院学生参评率作为6月份关键工作指标考核之一。

3.本次测评共计10条,每条设4个考核评价支撑点。教师教学质量测评从第16周(2021年6月15日始)至第17周(2021年6月22日止)。测评结果作为本学期教师最满意课堂的评价依据。

六、统计分析

质量管理处对各项教学评价结果进行全面的汇总统计、分析,同时通过《教学简报》向全院反馈。

七、其他

本次测评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质量管理处。

质量管理处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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