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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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上半年公费医疗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2 来源: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2021年上半年度公费医疗报销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本次报销只针对于住院报销。

  2. 根据《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住院费报销票据收取时间为: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15日工作日期间。

  3. 教职工公费医疗报销,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对口医院:病历、出院小结、治疗清单、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及住院费用原始发票。

    (2)非对口医院:病历、出院小结、治疗清单、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及住院费用原始发票,额外需提供审批报告或提前报备记录或AIC转诊记录。

    (3)教职工子女报销凭子女医疗统筹金缴费收据办理报销手续。

  4. 领取报销单和粘贴单:

    在职职工自行到学校官网打印报销粘贴单。(离退休同志于6月5日在南湖校区门房领取报销粘贴单)

  5. 报销单粘贴要求:

    一张住院发票贴在一张报销粘贴单上,对应填报一张报销单,如有多次住院,按次数填报。

    6.上交资料:

    发票粘贴完成后,请各位老师于2021年6月15日前准备好相关资料,交至行政楼三楼A315办公室魏双,为方便离退休同志,定于6月10日和6月11日(周四、周五)8:30-15:00到南湖校区集中收取资料。联系电话:18062560363 。

    后勤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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