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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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公费医疗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3 来源:后勤管理中心 点击数:

各位教职工:

根据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公费医疗报销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收取住院费报销票据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

2. 教职工住院公费医疗报销,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对口医院:门诊需提供转诊单、病历、二次处方、原始发票;住院需提供转诊单、病历、二次处方、出院小结、治疗清单、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及医药费原始发票。

(2)非对口医院需提供审批报告。

(3)教职工子女报销凭子女医疗统筹金缴费收据办理报销手续。

(4)校医院门诊的红色药费收据需兑换校医院正式发票,于2020年9月23日开始兑换。

3. 领取粘贴单:

在职职工自行在校园官网→计财处窗口→度财务单据汇总→报销粘贴单,根据需要数量打印报销粘贴单。(南湖校区离退休同志于2020年9月27日在南湖校区门房领取报销粘贴单)

4.报销单粘贴要求:

门诊发票:十张发票对应粘贴一张报销单。

住院发票:一张发票对应粘贴一张报销单。

5.上交资料:

请各位教职工自行粘贴发票,发票粘贴完成后,请于2020年10月10日前准备好相关资料,交至行政楼三楼A314办公室魏双,疫情期间,请大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保持安全距离。为方便南湖校区离退休同志,定于2020年10月10日(周六)到南湖校区集中收取资料。联系电话:18062560363 。

6.自备档案袋放报销资料。档案袋上标明:姓名、年龄、职称、部门、住院报销金额、联系方式。

7.在药房购买的药品按文件要求不予报销。

后勤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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