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教务处《关于14级学生返校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我系此次毕业清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毕业清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考对象与手续办理
1、参加本次清考的对象为2017届应届毕业生,严禁往届生搭车清考。
2、毕业生自己上网查询个人成绩,并做好不及格科目(分理论课程、实训课程)记载,并按照毕业清考的有关安排参加相应科目的清考。
二、理论课程毕业清考
考试时间:5月20日-5月21日,具体考试安排见“2016~2017(下)毕业清考安排表”。
三、实践教学课程清考
1、参加实践教学课程考试的学生请凭身份证,于5月18、19日到市政系教学管理办公室406-6领取任务书,购买实训成果本。
2、道桥、市政、给排水三个专业的0.5综合实训未交实训成果的学生请直接联系指导教师,补交实训成果。
四、注意事项
1.请参加毕业清考的同学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清考。
2.参加毕业清考的同学必须携带并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人清考单。
3.严禁请人代考,若发现违反规定者,将予以取消当场考试资格。代考者将按学院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4.专业有调整的学生,专业调整前不及格的课程参加原系部课程清考,调整后不及格课程参加现系部课程清考。
5.非统考科目的成果,5月22日交到教学管理办公室406-6处。
6.报考二建考试的学生,请于5月22日在教学管理办公室领取试卷,5月22日下班前将成果交到教学管理办公室406-6处。
7.所有清考科目成果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2日17:00,请学生按时上交,过期不收。
市政工程系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