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实施高校青年教师深入企业行动计划的通知》、《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下企业》文件精神,为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对2018年专任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各系部根据教师规模,提交2016-2020年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工作安排,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5,2016-2017年未完成计划的,需在2018-2020年逐步予以落实。
2.到企业挂职锻炼方式和时间。一是全脱产,以一学期为一个挂职锻炼周期;二是利用假期或工作时间,连续跟踪,参与项目建设,累计挂职锻炼时长。
3.管理。一人一档,建档检查,考核评价。原则上一个聘期内,挂职锻炼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二、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
已有到企业挂职锻炼计划的教职工,将个人到企业锻炼的详细计划于6月21日报系部审批。计划包括:挂职单位、联系人、挂职岗位、所承担的具体任务、拟达到的挂职目标、以及成果预期等。
2.系部安排
系部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系部工作计划,联系校企合作企业落实挂职锻炼岗位,同时根据个人申报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计划安排,并于6月25日报学院人事处。
3.学院审批
学院院长办公会对系部安排予以审定,审批意见由人事处转发通知,系部执行(通知到人,并做好教学工作安排)。
三、考核评价
根据教育厅关于教师培养培训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教师下企业管理办法》,未达到培训要求的教师,其考核评价结果与聘期考核及职称评聘等挂钩。
人事处
2018年6月19日